《天官赐福》原著:谢怜喜欢上花城,无非这三点
2022-11-12 来源:acgdir.cc

注|此文为墨香铜臭《天官赐福》原著书评。配图截取自动漫《天官赐福》。
文|公主恩淇
莎士比亚说:“爱比杀人重罪更难隐藏;爱情的黑夜有中午的阳光。”
真爱来临后,一切都是水到渠成。
读《天官赐福》时,我经常被花城撒的狗粮噎到,花城让我觉得,自己即便孩子已经会打酱油了,却好似没有正儿八经谈过恋爱。至少,从来没有这么甜过。
那么,花城到底有多珍视谢怜?这些,都藏在他的行为里,深沉四海,坚定不移,宛若朝阳,明明如昔。
爱,从来不是说说那么简单。
花城对谢怜如此,谢怜对花城,亦如此。
我翻看内容时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,就是谢怜是如何喜欢上花城的?我最初以为,这个过程应该是朦胧婉转的,可实际上,竟然如大马金刀般的简单直接。

第一,花城俊极的外貌。
初见花城,是花城大约十六七岁的模样。原著里这样写道:
“衣红胜枫,肤白若雪,双眸明亮如星,含笑斜睨着他,俊美异常,神色间却莫名有几分野气。黑发松松束着,略有些束歪了,看起来极为随意。如此近看,更觉这少年俊美得惊人,而且,是一种隐隐带着攻击之意的俊美,如利剑出鞘,夺目至极,竟令人不敢逼视。他长发披散下来,俊美不减,却无端多了几分邪气。”
花城的少年模样,就不可逼视了。在花城的极乐坊,谢怜又看到了他成年人的模样。

“依旧是红衣胜枫,肤白若雪。依旧是那张俊美异常,不可逼视的少年面容,只是轮廓更加明晰,褪了少年人的青涩,更显沉稳从容。说这是一个少年,却也能说,这是一个男人。他眉宇间那一段狂情野气,不灭反骄。依旧是明亮如星的眸子,眸光沉沉。”
可见,花城的长相是十分俊美的。看过此文的读者,甚至认为花城这种长相几乎不可能实现在三次元世界里。
所谓天下至美之物,都会令人心驰神往。
朝露暮雨,谢怜寡淡了八百年的心,也不禁为花城动容。于是,渐渐地,他的生活开始有了前所未有的期待。
我从来不觉得因为外表而喜欢一个人是肤浅的事,毕竟,所有感情的建立,都需要最初的眼缘。尽管对方并非俊极、美极,但至少也要符合“顺眼”的程度。
若非如此,必然无下文了。

第二,花城善意的靠近。
这一点,也是最重要的一点。这要先从谢怜经历过的三次飞升说起:
第一次飞升不久,仙乐国遭白衣祸事,谢怜犯禁下凡,为救子民一战,遭贬谪。但解救仙乐子民这件事,真的太难了。这段期间,谢怜经历了人生最低谷,他从神坛摔进烂泥,明白即使身在无间,也并不能心在桃园,他开始自我怀疑和否定,又在“百剑穿心”后,萌生憎恨,差点成为第二个白无相;
第二次飞升,也是谢怜八百年来最后悔的一件事,因为引来人免疫的怨气致无名鬼魂魂飞魄死,他拒绝飞升,和君吾打了一架,再次被贬谪;
第三次飞升,令诸天之神咋舌。

谢怜三次飞升,两次被贬谪,留下两道禁锢法力和气运的咒枷。可以说,他的日子,越过越差,差到有“三界笑柄”、“瘟神”、“破烂仙人”的称号,以至于,没有人愿意靠近他,跟他建立联系。就连风信和慕情,对他都是若即若离之态。
可想而知,谢怜这八百年来,过得极为孤寂。
而花城,是八百年来第一个愿意接近他,并且会把他捧在手心里精心呵护的人。单凭这一点,就足能令谢怜感到心中欢喜了。

谢怜说:“认识三郎以后才发现快乐是一件多么简单的事。”
三千明灯,花开满城。
煮粥作画,温酒话茶。
世间的博大与狭小,从来不是以面积而定的,而是以人的意念来定的。谢怜有了花城这个陪伴者,再看这世间的风起云涌,完全是另一番滋味。
这才有了之后的种种。比如:铜炉山万鬼躁动,花城受影响颇大,谢怜主动帮花城稀释汹涌的灵力;会羡慕那个“见过最狼狈不堪时”的花城的那个人;会在意花城嘴里那个追不上的“金枝玉叶”的贵人到底是谁;会珍惜花城赠送的骨灰戒指。等等。

爱情,终究是双向的奔赴。
先有花城善意的靠近,才能开启谢怜心头的灿烂星辉。
其实,对于爱的表达,谢怜要比花城勇敢得多,原著里有这样一段对话:
谢怜:“三郎,那位贵人,究竟是怎样的人物?你怎会追不上?”
花城:“说来不怕哥哥笑话,我不敢。”
谢怜:“我,很,欣赏三郎,所以,想了解你的一切。所以,我觉得很羡慕,有人在那么早就看到过那样的你,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缘。而缘能续与否,三分看天意,七分凭勇气啊。”
可见,谢怜对花城的喜欢,逐渐生了根,发了芽。他觉得,这么好的花城,没人能抵抗。而能得花城青睐者,更是几世修来的福缘。

第三,似曾相识的熟悉感。
谢怜对花城的感觉,从最初开始就很微妙。他感受不到花城的肃杀,反而是源源不断的暖意。当别人提到“血雨探花”都会脊背寒凉,为之色变时,谢怜会反而会觉得莫名其妙。他内心里,明明是暖得不能再暖的真情流淌。
就连看待那万千灵蝶,弯刀厄命,都是无比亲切。
在戚容的巢穴里,谢怜问过花城:“我总有一种感觉,觉得你是我一个故人。应该是从很早以前就认识我了,也许是我第一次飞升的时候,不,也许更早。但,我有确实不记得,从前什么时候见过你这样的人物。”
这是谢怜本能,也正是因有此本能而感到疑惑。所以说,这似曾相识的熟悉感,绝对是谢怜喜欢上花城的最好助攻。

《百年孤独》里说:“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的遭遇了什么,而是你记住了那些事,又是如何铭记的。”
似曾相识,虽只是蒙蒙虚影,但也是冥冥注定。花城注定会为爱而生,谢怜也注定会为爱与花城相守。
再回看以上三点,不难发现,谢怜轻轻松松就喜欢上了花城。
其实,喜欢一个人,有时候并非需要一个或多个理由。只要两个人情投意合,能一起吃吃喝喝有话聊,三观相近,就够了。
所谓一生一世一双人,不就是两个人一同面对这世间的酸甜苦辣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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